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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比赛比预想的要快37(2 / 2)

“难道要我们在外面过夜吗?这可不是待客之道!”男爵喊道,其余骑士纷纷呼应,表达不满。

“各位踏入这里,比赛就开始了……”梅琳娜让大家安静下来,“找到摩萨多权杖比赛就会结束。”

她安抚众人,希望他们理解。

伯爵自从病入膏肓后,身体一天不如一天。在所剩无多的时间里,他希望能尽快找到权杖。

骑士们虽然不满,最后也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。

接下来,梅琳娜详细描述了比赛的规则。其实也很简单,总结说就是,谁先找到摩萨多权杖,谁就是获胜者。

胜者将继承凯隐斯堡,迎娶白富美,走向人生巅峰。

骑士们跃跃欲试,立刻就要出发,人群开始退去。他们连饭都顾不上吃,水也不愿意多喝一口。

既然比赛已经开始,先出发的就会占据优势。

瑞克并不着急,他一口一口吃着女巫的馅饼。记得出发前有人说过最有可能夺冠的人,一个是沙克尔,另一个是葛孚雷。

看见这两位还没走,瑞克更没理由着急了。他躲在帐篷里,坐在一个酒桶上,目光透过门帘往外面瞥。

“让他们早两天出发,最后权杖也是我的。”葛孚雷笑道,“爬雪山最忌讳不惜体力。那地方又冷又滑,稍有不慎就会坠入冰窟,粉身碎骨。”

“寒冷对我无效,”沙尔克摆弄他的刺剑,“我的铠甲附过魔法,不怕寒冷,不怕火焰。”

骑士也需要魔法?瑞克心想。他还不知道如何给铠甲附魔,有空得学学了,等拿下城堡后。

“谁给你的铠甲附的魔?”葛孚雷说,“男巫还是女巫,又或者是牧师。我猜是牧师。”

瑞克放下了馅饼,打了个饱嗝。他已经吃不下了。

“是女巫。”有个红色头发的失乡骑士说道。

“你知道?”葛孚雷抬起眼睛,看了一眼失乡骑士。

“我亲眼所见,在一间破塔里,他跪下,她施法。”失乡骑士说。

“霍兰德,别胡说八道。”富登爵士怒摔酒杯。

“这年头,骑士和巫师搞到一起,还有什么新鲜的?”另一个失乡骑士嘲笑,给自己的同伴助威。

“我们好奇的是,女巫找你索要了什么?”又有失乡骑士说。

他们人多势众,沙尔克不想和失乡骑士一般见识。他微笑着站起来,离开了餐桌。富登和康夫紧跟其后。

葛孚雷很高兴,大口喝着酒。

瑞克吃饱了没兴趣留在这里听失乡骑士打屁,干脆去找女巫小姐聊天,可是找了一圈没见着人。

她大概回城堡去了,瑞克心想。他闻了闻领子上的玫瑰。芳香扑鼻。

夜晚葛孚雷、沙尔克都没有选择上山,而是在山脚扎营露宿。失乡骑士习惯了野外,则睡在星空下。

瑞克挑了一快大石头,躺在不平整的表面,辗转反侧,难以入眠。他开始思考,自己究竟为什么要来这里。

“为了城堡。”瑞克对自己说。“不是。”他又否定。

他体内有股冲动,那股力量引导他来这里,越靠近城堡,越渴望看到里面有什么,令人难以抑制的心魔。

有个黑暗存在给过他力量,然后选中了他。

他早已被打上标记,无论脚下路怎么走,最终都会一步一步靠近这里。城堡在呼唤他,他听不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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